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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臺最嚴建筑施工與道路揚塵整治措施
發布時間:2020-07-16
去年河北全省建筑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100%;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包括水洗和機掃),設區市達到82%,縣級城市達到75%……
去年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印發《河北省2018年建筑施工與城市道路揚塵整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努力消除建筑施工、城市道路揚塵問題,助推全省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建筑施工揚塵整治
施工現場須裝在線監測系統 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時監控揚塵
在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整治方面,《方案》要求,今年河北全省建筑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要達到100%。具體舉措包括——
城區主干道兩側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建筑物內,嚴禁敞開式拆除土石方作業,清掃垃圾時要灑水抑塵,嚴禁凌空拋擲和焚燒垃圾。
生活垃圾應用封閉式容器存放,日產日清。
施工現場實施全封閉管理,非作業區土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嚴禁裸露,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嚴禁露天放置,嚴格禁止混凝土攪拌;出入口處配備車輛沖洗、泥漿沉淀池等設施,嚴禁帶泥上路;施工現場非冰凍期每天灑水不少于2次,重污染天氣時相應增加灑水頻次;出入口、加工區和主作業區等處安裝遠程視頻監控并與住建部門聯網,按規定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施工揚塵實時監控,新建項目開工前應安裝完畢,在建項目于2018年6月底前安裝完成。
《方案》明確,對新開工工程揚塵污染治理不達標的,一律不得開工;對施工現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一律責令整改,并按照《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一律按照《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頂格處罰,計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在網絡和媒體上予以公布曝光。
對上述企業、項目一律取消省、市級文明工地和綠色施工示范項目參評資格。對造成嚴重污染的單位,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和單位,列入黑榜并向社會公布;一年內兩次受到行政處罰的,停止企業投標資格。
道路揚塵污染控制
逐步實現機械化清掃全覆蓋 并建立環衛保潔責任人公示制度
在城市道路揚塵污染控制方面,《方案》要求,今年河北省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包括水洗和機掃),設區市達到82%,縣級城市達到75%。具體舉措包括——
深入創建“潔凈城市”,全面推行“以克論凈”考核標準,建立道路揚塵防控體系。
各級環衛主管部門定期開展洗城行動,全面清理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浮塵污漬,對浮塵污染嚴重的路面進行反復洗掃,直至路見本色。
著力提高機械化清掃水平,逐步實現能機掃道路機械化清掃全覆蓋。購置先進的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專業車輛,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機掃作業比例,推廣主次干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模式,提高支路、街巷、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機掃和沖洗率,提高道路潔凈度。
提高道路揚塵精細化管理水平,構建環衛保潔量化指標管理體系,推行限時限量保潔法,實施網格化管理、路段責任制,建立環衛保潔責任人公示制度。
渣土運輸車輛要全部進行密閉化改裝,安裝衛星定位裝置,逐步淘汰舊型渣土車,有條件的市要推廣新型智能渣土車。工程建設或施工單位必須將工地渣土運輸交由具備特許經營資格的單位。
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房屋拆遷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要到工程所在地環衛部門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
《方案》明確,各級住建部門要加強渣土運輸企業和消納場的日常監督考核管理。建立執法檢查通報機制,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尤其強化夜間建筑渣土運輸車輛泄漏遺撒、亂倒亂卸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查處,對違法違規企業進行曝光,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停業整頓直至吊銷企業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