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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網格力量,哪一種不能少?
發布時間:2021-09-06
當前農村網格化管理問題分析
關于網格化管理,前面四篇調查分別提到了網格劃分、網格力量配備等。談到這期,應該要做一個階段的基本小結了。
我以為,網格化管理首要的應該是構建怎樣的力量體系。通俗來講,就是“人”的問題如何解決,網格里沒有專門的“人員”來服務管理,網格化就只能是一種口號。
從各個地方實踐的經驗做法來看,網格力量主要由以下四大力量構成:
第一,配置鄉鎮(街道)、村(社區)干部下沉到網格,這是網格力量的核心。這類力量是非常關鍵的,首先,他們本就是基層力量,本來就要以進入網格開展工作為首要,不能浮在機關辦公樓里。否則,政策法規的執行就到不了最后一公里。
其次,網格化管理的重中之重是解決問題,特別是為群眾解決問題。那么,鄉鎮(街道)、村(社區)干部肯定是解決問題的主力軍。
最后,有了鄉鎮(街道)、村(社區)干部進入到網格,網格就不是空中樓閣,就是有體制內干部專門負責的一個區域。
因此,鄉鎮(街道)、村(社區)干部進入網格,應該是一種標配,應該是盤活現有基層干部資源的重要之策。
第二,整合專職力量進入到網格,這是有實力地區可以實行的。關于這種力量,首要的當然是專職網格員,這些年,不少地方都專門招募了專職網格員。以致于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網格化就成了專職網格員的網格化。這實際上是一種誤區。
因為在實行專職網格員時,不少地方就是沖著信息化來招募的。這種思維起初是現實的,但隨著網格化服務管理的深入,網格化的核心不只是解決信息錄入采集的問題,更應該是解決實際問題的。
但是,專職網格員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一者,部分管理復雜、人員不足的城區社區,可以考慮;二者,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地方,也可以考慮。
不過,要把專職網格員這支力量用好,關鍵還得要納入社區工作者體系,而不能與社區工作者形成兩張皮。
另外,在村(社區),諸如黨建聯絡員、城管網格員、政務代辦員、人口協管員等專職力量,都應該納入綜合網格力量體系,而不能單純強調”部門專職化“路線。到了基層,就要更多強調”塊塊“的作用,而不是過度強調”條條“的功能。
第三,組織動員社會力量進入網格,這是網格之重要力量。網格化能否取得真正的實效,這是最為關鍵的一環。也就是說,能不能發動群眾參與網格化管理,而不只是體制內干部在唱”獨角戲“。
哪些社會力量是最為現實的力量?從各地經驗來看,城市社區,主要是小區物業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等納入網格力量體系,特別是業主委員會應該與網格黨支部有機融合,實現黨建引領小區自治。除此之外,還可以建立樓棟長、居民小組長隊伍。
農村,主要是用好或者恢復當年的村民小組長。
關于動員社會力量:一方面是充分用好法律法規,比如村居民小組長,是有法律支撐的;另一方面是要有一定的經費補助、激勵政策,動員群眾、社會參與,不能只是簡單的講志愿、講奉獻。
第四,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進入到網格,這是網格的一支應急力量。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進網格,不少地方可能更多體現在形式層面,還沒有真正發揮出多少實效,即使是在去年以來的疫情防控當中,也是頗多爭議。
但我還是認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應該編入網格,因為從屬地管理原則來看,本來就是屬于網格的。
至于工作內容與工作方式,應該主要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也就是說,平時不需要動用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到網格開展工作,而是作為一種預備力量,在關鍵、應急的時候才應該啟用。比如疫情防控、防汛救災等應急狀態。
關于以上四種網格力量的構成,有的地方可能都有,有的地方可能偏重于其中幾種。不管怎么樣,網格化的基本思路,就在于首先如何整合網格力量,如何做到有人辦事、有人管事。否則,你以為的網格化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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