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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有什么
發布時間:2021-11-18
地質災害有什么
1、地裂縫: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產生開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長度和寬度的裂縫的一種地質現象,當這種現象發生在有人類活動的地區時,便可成為一種地質災害。
2、地面沉降:在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影響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層固結壓縮,導致地殼表面標高降低的一種局部的下降運動(或工程地質現象)。
3、泥石流:因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災害引發的山體滑坡并攜帶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塊的特殊洪流。泥石流是一種災害性的地質現象。
4、巖土膨脹:由于其在土體中雜亂分布的裂隙及反復脹縮變形造成強度衰減的特性,所以常常給人類的工程建筑帶來嚴重破壞,造成許多地質災害。
5、水土流失:易于發生水土流失的地質地貌條件和氣候條件是造成中國發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擴展資料:
1、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巖土體移動事件。
2、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3、地質災害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啟動并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